近來有買家在委託我們代購德國保養品後,發現保養品瓶身上沒有標示製造或保存期限,為了解答大家的疑問,讓大家用得安心、放心,我們特別將德國政府有關保養品製造和保存期限的規定說明節錄翻譯如下,供大家在委託我們代購時參考。
翻譯內容(節錄):保養品的保存期限如果在30個月以內的話,必須標示保存期限,30個月以上者,可以不標示保存期限,但瓶身需附有以下圖示,以告訴消費者應於開封後多久內用完。如下圖的''12M''表示此保養品開封後,只要正常保存,12個月內都不會有使用上的問題。
不過請大家特別注意的是保養品一旦開封後,就有受到環境污染的可能,所以為避免保養品用到變質,請大家不要囤積保養品,開封後盡早用完,並注意保存的環境。我們在這裡也特別幫大家附上一位皮膚科醫生所建議的保存保養品的方法:
●一般保養品未開封,可保存3至5年,開封後,建議在1年內使用完畢,半年內最佳。
●盡量選擇壓瓶形式的包裝、避免用手觸摸,以免滋生細菌和黴菌。
●將保養品以分裝的方式保存。
●保養品應放在陰涼處避免日曬變質,室溫10℃至30℃為佳。
●如需冷藏,建議不要低於4℃,容易結顆粒的保養品尤其不適合放冰箱,以免改變其成分而有害肌膚。
(引自自由時報2011.12.03: 保養品含防腐劑 使用期限勿輕忽)
而在我們目前代購的保養品中,Dr. Schrammek(雪媚兒)和Sebamed(施巴)的產品就是外包裝上不會標示保存期限,只有以上這個盒蓋小圖的產品。如在以下兩張圖裡,大家看到的數字或浮水印號是產品的出廠批號,而不是製造或保存日期。
Dr. Schrammek(雪媚兒)BB霜外包裝底部 |
Sebamed(施巴)Q10面霜外包裝底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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